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编号为N5105012025000015,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为1,000,000.00元。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期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无需支付费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需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15183059099。采购代理机构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联系方式为0830-3102699,联系人杨女士。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注意,招标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有限,请抓紧时间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我们期待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此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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