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N5105012025000015,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该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供应商可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获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10时30分,需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请抓紧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文件提交。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或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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